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,自考违规分三类处理:1)违纪(携带手机进考场、未按指定座位就坐等):取消当科成绩;2)作弊(夹带、抄袭、替考等):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作废,并暂停参加自考1-3年;3)严重作弊(组织作弊、使用无线电设备等):移交公安机关,可能追究刑事责任。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,影响后续升学、考公等。特别提醒:手机带进考场即算违纪,即使关机放在包里也不例外。所有考场均配备信号屏蔽器和金属探测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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