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免考对象
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经批准民办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,以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毕业生,在报考自学考试时,可按本规定免考已合格的课程。
二、免考条件
1. 课程免考
- 专科毕业生报考同类专业本科,可以免考专科阶段已合格的课程
- 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,可以免考本科阶段已合格的课程
- 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相关课程(如英语四级证书可免英语(二))
2. 证书免考
- 大学英语四级(CET-4)及以上证书可免考英语(二)
-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(NCRE)一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计算机类课程
- 会计从业资格证、执业药师证等可免考相应专业课
3. 成绩免考
-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申请免考
三、办理流程
1. 网上申请
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系统(zk.zjzs.net),在"免考申请"栏目提交申请。
2. 提交材料
-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- 毕业证书(或在学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
-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
-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3. 审核时间
免考申请一般在每年3月和9月集中办理,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。